金融海嘯發生後,避免存放在銀行的資金損失,香港實施了百分百存款保障計劃,所有銀行的一般存款,都會納入保障範圍。假若銀行出現了問題而倒閉,存戶不會有所損失,因港府會承擔有關風險,不過有關保障,會在今年底屆滿。
經過了一年的諮詢,《2010年存款保障計劃(修訂)條例草案》已刊憲報,最快2011年1月1日,在百分百存款保障計劃屆滿之後實施,以填補存款保障的真空。作為存戶,也應該了解新的安排,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存保額調升至50萬港元
首先保障額由09年以前的計劃10萬元提升至50萬元,是以前保障額的5倍,存戶的保障會大了,而預計有九成以上的戶口能獲得全面保障。但比起以前的百分百保障,就差了少少。
而50萬的保障金額,在區內也算是適當水平,上限不會訂得太低,導致資金外流;也不會訂得太高,以至保費大升,銀行轉嫁成本。
最初香港訂百分百存款保障計劃,是避免資金流失,而區內很多國家都有這樣的保證。如果有些國家先撤,有些後徹,資金流動可能會出現波動,所以國際性協調是重要的。早前港府與新加坡與馬來西亞協調,大家均在年底撤銷百分百存款保障,而有實施百分百存保的台灣及文萊,也有計劃在年底撤銷有關安排。
了解自己的存款是否受保障
百分百存款保障計劃撤後,對於存戶有何影響?答案是要視乎存戶戶口屬於哪個種類?戶口存款有多少錢?以及把錢存放在哪間金融機構之上。
明年的1月1日,存戶的存款會受常規的存款計劃的保障,而有限制牌照銀行及可接受存款公司的存戶,在明年1月開始便再沒有存款保障,因為他們不被納入常規的存款保障計劃之內。
因為現有香港銀行戶口息口超低,而其他可將接受存款的財務公司所提供的息率遠較銀行的息率吸引,加上有百分百存款保障,所以有部分資金轉到這些機構之內。
但明年1月香港便回復常規的存款保障計劃,而這些金融機構的存款是不在保障計劃之內,不排除部分資金因風險考慮,重新回流傳統銀行體系之內。如果自己有戶口在這些金融機構之中,便要了解在百分百存保撤銷之後,自己承受的風險。
分散存款多保障
雖然常規銀行的存款保障金額升至50萬元,但假若自己的存款多於50萬元,但又想獲得保障,便要考慮多於一間銀行存款,每間銀行存款不過50萬元的上限,那麼便能獲取更多保障。
而以前不被納入保障範疇的有抵押存款戶口,也納入保障範圍。而這些所謂有抵押存款戶口,最常見的是銀行理財綜合戶口,容許存戶用存款作出抵押而提供透支服務的戶口,也納入保障範圍,那麼存戶可較放心使用這些綜合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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