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日 星期一

王良享 - 人幣零售產品以保本居多

上周與大家分享過人民幣國際化的三個階段,分別是允許人民幣出境、增加人民幣流動性以及讓人民幣回流至內地。由於過去數年市場持續預期人民幣升值,因此人民幣回流,暫時似乎無迫切性。

  在銀行同業中,已經有現貨的人民幣買賣、拆借以及掉期合約的成交。銀行當然亦可與企業客戶進行場外交易,買賣大手的外滙及遠期合約。私人銀行方面,已有股票掛鈎產品的面世。

  至於零售產品,由於仍有兩萬人民幣的兌換上限,產品大多傾向保本性質。結構性產品之所以可以保本,是因為客戶在持有該產品的時候,其實已應用原本應得的利息買入某類期權,當期權的條件實現時,產品持有人就可獲額外回報。在同業市場中,這類期權大多是「二元式期權」,即當期權的條件滿足時,期權持有者得到回報,否則所得回報是零。

  銀行通常會利用部分原本應得的利息,替客戶買入期權,而剩餘的利息就用作「保底」之用。因此,常見的條款是若連結的條件沒有實現,客戶可獲0.5厘至0.8厘年率利息,但若連結的條件實現,則客戶可獲高息。

  由此可見,銀行的投資產品可否派出高息,除了客戶選擇的產品表現是否「標青」外,銀行怎樣運用所得資金亦是決定性條件。舉例來說,若銀行有貸款渠道,或銀行投資於人民幣債券,則銀行有獲得較高資金利息收入,可給予客戶及買入期權,增加投資產品回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