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日 星期一

大解構 離婚程序

感情是很奇怪的,人生走到某個階段,總是會有人走得快,有人走得慢,雙方也自然會出現磨擦和裂痕,而愛就是最好靈藥,不過,當大家再不願意為彼此付出的時候,或許真的是放手至可擁有,才能再次真正找回自己。

  很多人以為離婚一定要找律師,其實非然。以往電視劇裏兩夫妻鬧離婚就一起到律師樓簽離婚紙,現實生活中這場景就轉為香港家事法庭。離婚申請人,無論是單方面是雙方同意的,都要填一份呈請書遞交予家事法庭處理。

  世上可以有「無緣無故的愛」,但離婚就不接受「無緣無故的恨」。家事法庭規定,無論是單方面還是雙方同意,離婚呈請書內都必須陳述離婚理由,以證明「婚姻已破裂至無法挽救」的地步。

  離婚理由包括「配偶曾與人通姦」、「遭配偶遺棄至少一年」、「雙方常有肢體碰撞」等。如果以「分居多時」作為理由,單方離婚者需證明雙方已分居超過兩年,雙方共同呈請的就只須證明雙方已分居一年以上。

  家事法庭處理離婚申請個案時會把個案分成以下兩類,第一類是,特別程序案件表(毋須聆訊),如單方面申請離婚,但配偶沒有提交答辯書予法庭存檔,該離婚呈請便會被列入此類案件表。共同申請的案件亦列入此案件表。訴訟雙方毋須出席有關聆訊,法庭會頒布暫准判令,解除雙方婚姻關係。

  第二類是有抗辯案件表(要聆訊),如單方面申請離婚者的配偶遞交了答辯書,案件則會列入此案件表處理。法庭可指令社會福利署提交社工報告,及雙方經濟狀況陳述書等,法官會以此作為子女撫養權和探視權及贍養費判決參考,惟財政狀況並非撫養權判令的決定因素,法官仍會以子女福祉為判決依歸。

  如果雙方就家事法庭的暫准判決談不攏,要鬧上法庭,那就要面對非常昂貴的律師費及堂費。新入行的事務律師每小時收費大約$2,000,大律師的收費則多以出庭次數或起草文件來計算,律師費、堂費加起來10萬8萬少不了。

  在等候暫准判令期間,申請人亦可尋求家事調解協助,就有關日後子女和財務上的安排達成協議,或可透過民政事務處預約法援處律師免費諮詢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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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律師講場】可經僱主直接扣除拖欠贍養費

  ▲問:常聽說有前夫或前妻在離婚後拖欠贍養費,究竟被拖欠的一方有甚麼方法追討贍養費呢?

  ▲答:追討方法主要有幾個,首先可以透過法庭傳召拖欠人解釋及要求遵守法庭頒令;另外如知道拖欠人原來在其他地方例如內地有頭住家,可以考慮經法庭下令禁止拖欠人出境;又或者如果拖欠人持有物業和銀行戶口,可以申請釘契和凍結銀行戶口;此外,如果拖欠人是在大機構工作,好像公務員,追討人可透過法律程序要求僱主在其薪金中扣除贍養費。由於每項申請都需要起碼1萬至2萬的費用,因此,如果財政上許可,「一筆過」支付贍養費是較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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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如果離婚,無工作的一方是否很難爭取小朋友的撫養權?

  ▲答:其實財政並非法庭考慮的主要因素,最主要會以小朋友的福祉為依歸,當中很重要參考會是社工報告,內容會包括父母雙方、家庭和學校等,另外,是哪一方從小就照顧小朋友也是一個因素。爭取撫養權的費用一般都要5萬至6萬,如果對細節的爭拗很激烈,例如探視權方面,費用更有可能要3倍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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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如果不在香港結婚,又沒有到入境事務處更改婚姻狀況,可以在香港辦離婚嗎?

  ▲答:可以,只要夫婦其中一方是香港居民便可,但家事法庭只接納中或英文的結婚證明文件,假如在法國結婚,就要先弄一份經確認的結婚證明繙譯本,翻譯費用大約1,000元至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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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常聽說很多有錢人會在婚前找律師見證並簽下「婚前協議書」,列明若離婚其中一方不能「分身家」,究竟婚前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答:其實婚前協議法律效力很低,近乎沒用,法官還是會根據雙方在家庭的「貢獻」而作出資產分配,「貢獻」並不一定指財務上的,即使是「相夫教子」也對家庭貢獻良多,所以很多案件法官都會判(資產分配)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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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那麼如果資產是股票、物業等,那怎麼分配?

  ▲答:這些資產如難以按法庭最終判決分配,法庭可能會要求持有人先將資產變賣套現,再作現金財產分配。但亦有可能將物業業權保留,特別是有小朋友的情況下,有機會讓配偶和小朋友繼續住,直到小朋友到達某個年齡,然後才將物業交回物業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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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講未必知】離婚也會傳染?

  香港人的離婚原因不外乎意見不合、婚外情、感情轉淡等,但由美國哈佛大學、布朗大學及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學者聯手進行的研究發現,原來離婚也是傳染性極高的「病毒」。

  研究對象超過12,000人,歷時32年,調查結果得出一個驚人發現,如有兄弟姊妹離婚,研究對象的離婚率會急升22%,如果是同事離婚就再進一步增加到55%,若是親密朋友離婚,「傳染率」更高達75%,如果是朋友的朋友離婚的「傳染率」也達33%,研究員稱此現象為「離婚群聚效應」(divorce clustering)。

  雖然研究結果令不少人震驚,但很多心理學家都認為是次研究結果不足為奇,因為婚姻是一項社會制約,而這項社會制約的約束力及認同性是很容易受個人社交圈子氣氛的左右,若社交圈子內離婚個案多,心理上會較容易將離婚「正常化」。

  研究亦發現,育養子女並不一定會降低離婚的風險,但每增加一個小孩,被離婚朋友影響的機率就會降低一些,是提高「離婚傳染病」免疫力的有效方法。

  香港人的離婚率愈來愈高,去年就約有20,000對夫婦選擇回復單身,主要原因有意見不合、婚外情、感情轉淡等,如何可以歇止升勢,看來大家都要想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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