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9日 星期四

黃偉康 - 靠投資為生



有消息指,中國遠洋集團截至今年9月底止,金融衍生工具實現虧損將達41.7億元人民幣,而這些衍生產品投資,主要來自遠期運費協議(FFA)及燃油對沖合約。同期未實現的衍生工具產品帳面虧損為7.7億元人民幣。

內地企業在金融衍生工具的對沖上,出現嚴重虧損,是司空見慣的事情,之前討論過的資源股,如江西銅(0358)及紫金礦業(2899),便因為衍生產品令盈利受損;又或者內地的航空股,便因為08年於高位買入了遠期的燃油對沖合約,而錄得重大虧損,導致三大航空公司去年的業績,均錄得數以億元計的損失。諷刺的是由於近日油價大幅回升,所以這些已作撥備的燃油對沖虧損得以回撥,從而令這些航空股近日公布之業績,再出現令人驚喜的盈利,油價上升有利航空股的業績,相信翻查任何一本經濟學的教科書,應該沒有一本會有這條法則。


對沖致嚴重虧損司空見慣

既然內地公司在衍生金融工具錄得損失,並非新奇事,那麼中國遠洋集團的問題,似乎沒有甚麼可以談。不過關鍵在於既然有了08年的教訓,市場亦有這麼多沮喪的例子,為何踏入2009年,中國遠洋集團仍然可以重蹈舊人的覆轍,在這些衍生金融工具上,錄得如此巨大的虧損?

最佳的解釋藉口,為不少航運公司都會運用FFA對沖航運市場價格波動風險,而由於FFA在波羅的海航交所交易,並受波羅的海乾散貨運指數波動所影響,意想不到的是近月波羅的海指數的波動性極高,因此FFA為中國遠洋集團帶來重大的虧損,亦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看似是無懈可擊的解釋,不過問題是運費或油費進行對沖,會否為集團帶來41.7億元人民幣的如此巨大虧損?這個問題是否似曾相識,因為今年年初中信泰富(267)在澳元對沖合約上,錄得巨額虧損,同樣亦被市場提出過相同的問題。


內地企業誤用對沖工具

到底有多少家內地企業,明白對沖之意義,又或者有多少家企業,會借對沖之名,實際將衍生合約視作為另類收入來源,因此忽略又或者故意忽視對沖活動中,實際金額之需要,所以當資產價格尤其是資源價格出現顯著的波動時,不少內地企業都會出現嚴重的對沖虧損。所以現在分析內地企業時,除了既有業務的表現外,投資是否高明,很多時成為業務理想與否的關鍵。雖然看似很不合理,不過這卻是一個實情。

面對不少內地企業在對沖合約上錄得重大虧損的問題,中央正希望央企與各投資銀行協商,尋求降低賠償金額的方案,問題是有多少家投資銀行願意就範?同時這又是否一個長遠的方法?教育內地企業如何善用對沖工具,又或者加強對沖活動之監管,這不是更有效的方法嗎?我真的不太希望再以另類的方法,去分析各內地企業的盈利前景。 (逢周一至周五見報) wong.waihong@yahoo.com

黃偉康


敦沛證券董事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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